江苏纵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与江苏明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6)苏13执监14号
判决日期:2016-04-26
法院: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江苏纵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公司)与江苏明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宇公司)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9月8日作出的(2014)宿中民初字第0019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明宇公司未能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纵横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2月26日立案执行。因执行需要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