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蓬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交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东民(商)初字第04030号
判决日期:2015-05-26
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京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蓬公司)与被告中国交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以下简称交远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3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冯宁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刘巧红、仇杰,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梁文彬、梁武彬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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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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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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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