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杨韶华、刘燕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鲁0481民初6332号
判决日期:2017-03-15
法院:滕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东华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与被告杨韶华、刘燕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华东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涛,被告杨韶华及被告刘燕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韶华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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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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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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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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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