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五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永嘉县沙头镇珠岸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浙03民终1283号
判决日期:2016-04-20
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金华市五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2015)温永民初字第64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1月2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合议庭认为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决定不开庭审理。经评议,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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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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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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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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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