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余与六安市裕安区宏立幼儿园、王承红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六裕民二初字第00540号
判决日期:2016-04-19
法院: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国余诉被告六安市裕安区宏立幼儿园(以下简称宏立幼儿园)、被告王承红、被告六安市天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3月16日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5月6日、2015年11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汤国良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宏立幼儿园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张施军、被告王承红、被告天运公司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周自亮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