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雪明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等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绍诸民初字第2838号
判决日期:2016-04-18
法院:诸暨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朱雪明与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下至判决主文前简称中华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以下至判决主文前简称太平洋保险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以下至判决主文前简称阳光保险公司)、温州中旅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以下至判决主文前简称温州汽车公司)、厦门市集美区鑫茂盛货运代理服务部(以下至判决主文前简称厦门货运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金冬红独任审判,于2016年3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朱雪明的委托代理人周雪梅、被告中华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石铁锋、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蔡泱、被告阳光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何志毅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温州汽车公司、被告厦门货运服务部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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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