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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先锋
联系方式:0531-82028808
注册时间:2005-01-14
公司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十一路74-1号
简介:
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设备的招标代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水利工程招标代理、咨询;交通项目招标代理、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绩效评价管理(不含个人征信业务);消防安全评估;工程监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企业征信服务;境内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须经审批备案的,经审批备案后方可经营);非学历短期成人继续教育培训(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教育类、职业证书类等前置许可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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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金祥、赵宁、纪向东、刘光普、杜庆江、于阗与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等其他一审行政裁定书
案号:(2016)鲁01行初60号         判决日期:2016-04-19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佟金祥等六人不服被告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舜华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舜华路街道办)、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招标行政违法一案,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16年1月20日立案后,依法向被告舜华路街道办、高新区管委会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3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纪向东及诉讼代表人佟金祥,被告舜华路街道办委托代理人戚卫国、朱华泽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高新区管委会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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