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老大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徐其勇等与黎曙光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洪经民初字第274号
判决日期:2017-03-13
法院: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南昌市老大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大哥餐饮公司)、徐其勇与被告黎曙光、江西西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河投资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及反诉原告西河投资公司与反诉被告老大哥餐饮公司、徐其勇、黎曙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本院于2015年5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老大哥餐饮公司法定代表人即原告徐其勇及两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晓琴,黎曙光,西河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小金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源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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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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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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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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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