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与东莞市格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粤1973民初1941号
判决日期:2016-04-14
法院: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东莞市格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王秋园,被告委托代理人杜剑虹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