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秀兰与达州市明盛运业有限公司、杨加平、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公司、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苍溪民初字第10号
判决日期:2015-05-11
法院:苍溪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喻秀兰诉被告达州市明盛运业有限公司、杨加平、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公司、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公司申请追加何正发作为被告参加诉讼,本院依申请通知何正发参加诉讼。原告委托代理人张自国、白芝成,被告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技术公司委托代理人张衍喜、何鹏、刘伟,被告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鲁万忠,被告何正发及其委托代理人龙兴华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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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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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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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