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阳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汉维园林景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鄂0105阳民初1139号
判决日期:2016-04-12
法院: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苏州市阳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阳山公司)与被告武汉市汉维园林景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汉维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由审判员蒋谊南独任审理,于2016年4月12日适用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苏州阳山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义元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武汉汉维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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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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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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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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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