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宜州永升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与广西忻城县东森石材有限公司、韦韩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桂0202民初3549号
判决日期:2018-03-06
法院: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西宜州永升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永升公司)与被告广西忻城县东森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森公司)、韦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8年3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永升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旺发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东森公司、韦韩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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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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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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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