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裁判文书详情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0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0
法定代表人:吴年琪
联系方式:暂无数据
注册时间:0
公司地址:0
简介:
0
展开
韦忠明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案号:(2016)桂1225行初2号         判决日期:2016-04-10         法院: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韦忠明不服被告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称“罗城县交警队”)、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下称“罗城县政府”)行政处罚纠纷一案,于2016年1月15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16年1月15日受理后,于2016年1月21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3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韦忠明,被告罗城县交警队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梁向杰、罗城县政府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吴志乾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4-10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