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诉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二审行政裁定书
案号:(2017)晋10行终7号
判决日期:2017-03-07
法院: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山西长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因诉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法定职责(退还工资保证金)一案,不服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法院(2016)晋1082行初31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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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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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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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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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