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玉兰与叶文杰、河源市粤运绿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粤1602民初2197号
判决日期:2017-03-03
法院: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曹玉兰与被告叶文杰、河源市粤运绿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保广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袁燕莹律师,被告粤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玉宏,被告太平洋财保广州分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赖玉蝶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叶文杰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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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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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