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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津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春香
联系方式:13574700140
注册时间:2015-03-31
公司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11楼1108
简介:
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诊所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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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益阳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郭彩莲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湘09民终170号         判决日期:2017-03-02         法院: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益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郭彩莲、刘帅、刘慧、刘君军、原审被告彭孝红、益阳市大祥校车专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祥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2015)益赫民一初字第221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保险公司之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军、被上诉人刘慧及其与郭彩莲、刘帅、刘君军之委托诉讼代理人伍俊、原审被告彭孝红之委托诉讼代理人彭文科、原审被告大祥公司之委托诉讼代理人汤庆年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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