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峰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办事处、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南楼子居民委员会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临经开民初字第1119号
判决日期:2016-03-30
法院: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树峰与被告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芝麻墩办事处)、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南楼子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南楼子居委)、临沂市昊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园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1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1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树峰及委托代理人张光宗、被告芝麻墩办事处委托代理人邵珠钦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南楼子居委、昊园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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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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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