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鑫华瑞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7)鲁1526执保8号
判决日期:2017-02-28
法院:高唐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山东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乌鲁木齐鑫华瑞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山东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乌鲁木齐鑫华瑞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0万元或等价值财产予以保全。申请人山东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土工膜生产线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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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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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