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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锦江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万元
法定代表人:孔德金
联系方式:025-52763955
注册时间:2003-04-21
公司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竹山路88号
简介:
园林绿化设计、施工、监理、养护、咨询;苗木种植、销售;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梁工程、涵管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设计、施工;城市道路及绿化带清扫保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市政管网疏通维修;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生态环保产品开发;生态环境改善的技术开发;生态环境修复、环境治理;水土保持、水环境生态修复及治理;山体修复及土壤治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材料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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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陶和芳、李修玉与被上诉人雷万根、南京锦江园林景观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宁民终字第1513号         判决日期:2015-04-23         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陶和芳、李修玉因与被上诉人雷万根、南京锦江园林景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2013)江宁淳民初字第78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5年2月1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3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陶和芳的委托代理人曹君亚、上诉人李修玉的委托代理人韦海英、被上诉人雷万根的委托代理人朱博锋、石卓鑫、被上诉人锦江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曹宁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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