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与西安宏源视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管辖裁定书
案号:(2015)雁民初字第01793号
判决日期:2015-04-22
法院: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河与被告西安宏源视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过程中,被告宏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认为原、被告所签协议中签字一方为黄民主,而黄民主住所地位于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新南5楼3门402号,认为本案应由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管辖,请求将本案移送至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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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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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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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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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