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考、梁桂芳等与张林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穗番法民六初字第152号
判决日期:2015-04-22
法院: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永考、梁桂芳、韦某、王铭、王楒、王君、王琪诉被告张林城、李某、汤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韦某,被告张林城,被告李某,被告汤敏的委托代理人胡东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