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干与孙光何、张恒华等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苏12民终2956号
判决日期:2017-02-27
法院: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孙光何因与被上诉人陈干、原审被告张恒华、上海天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德公司)、江苏鼎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伟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兴化市人民法院(2016)苏1281民初534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12月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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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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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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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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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7-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