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娟与太原顺德树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太原市园林局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小民初字第00534号
判决日期:2015-04-22
法院: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丽娟与被告太原顺德树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太原市园林局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3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田甜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丽娟的委托代理人蒋江,被告太原顺德树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薛虎城、李慧枝,被告太原市园林局的委托代理人郭志平、高利民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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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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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