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宏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西宏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等与宜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桂1281民初2797号
判决日期:2017-02-27
法院:宜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西宏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西宏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诉被告宜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2月2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廖仅就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于2017年1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书记员廖温全担任法庭记录,原告广西宏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西宏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韦XX、毛文光,被告宜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牙运良、李庆环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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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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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