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与江苏双仪光学器材有限公司、江苏金三丫寝品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苏1181执异25号
判决日期:2019-03-12
法院:丹阳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与被执行人江苏双仪光学器材有限公司、江苏金三丫寝品有限公司、丹阳市兴达光电有限公司、马云燕、潘红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对本院执行被执行人江苏双仪光学器材有限公司持有丹阳光明光电有限公司340万股权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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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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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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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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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