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杨格锁业有限公司与福建贝特迈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邱丽霞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中二法知民初字第31号
判决日期:2015-04-13
法院: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山市杨格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格公司)诉被告福建贝特迈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迈斯公司)、邱丽霞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27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阮春莉独任审判,于2015年3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杨格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吴崇岳、谢晓翠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贝特迈斯公司、邱丽霞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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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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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