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峰、黄冰茹、潘鑫海等非法拘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9)闽0583刑初228号
判决日期:2019-03-11
法院:南安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南安市人民检察院以南检诉刑诉〔2019〕15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晓峰、黄冰茹、潘鑫海、刘剑斌、潘东权犯非法拘禁罪,于2019年1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柳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晓峰及辩护人黄琪聪,被告人黄冰茹及指定辩护人陈小华,被告人潘鑫海及指定辩护人刘振忠、许飞虎,被告人刘剑斌及指定辩护人黄宝梅、被告人潘东权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