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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科工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常勇
联系方式:010-84261933
注册时间:2014-01-27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青年沟路5号3幢四层435号 最新年报地址
简介:
煤矿生产运营的投资管理;煤炭、生铁、矿石、钢材、水泥、土砂石、建筑材料的销售;采矿、选煤、煤田水文地质矿山工程建设、矿山安全、环保,地下工程的技术开发、研究、咨询、转让及技术工程承包;煤矿机电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及配套装备材料、煤炭综合利用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服务及销售;市场信息服务;进出口业务;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室内外装修;特种车辆及配件的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展览及会议服务;室内装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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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太煤业有限公司与天津开发区津晟商贸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苏0582民初9293号         判决日期:2018-02-12         法院: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苏亚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公司)诉被告天津开发区津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晟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科工科技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2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2018年1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亚太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孟宪超、被告中煤科工科技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官天翔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津晟公司经本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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