镡小旺、魏彩叶与李健、王恩慧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宁04民终192号
判决日期:2019-03-07
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镡小旺、魏彩叶因与被上诉人李健、王恩慧、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阳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枣阳支公司)、谢登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2018)宁0402民初46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1月2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魏彩叶及镡小旺、魏彩叶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孔令彪、被上诉人李健、王恩慧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禄锋、被上诉人平安财险枣阳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华伟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谢登琪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