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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木偶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永庄
联系方式:010-64240802
注册时间:2006-08-28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甲1号
简介:
木偶戏表演;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电影放映;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仅限一层大厅)(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6月05日);电视剧制作;影视、剧文化交流活动;代理、发布广告;演出咨询;票务服务;舞美设计;承办展览展示会;艺术培训;零售玩偶;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销售玩具、新鲜水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电影摄制。(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视剧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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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木偶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与韩秀华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京0105民初44679号         判决日期:2018-02-12         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木偶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中国木偶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6月27日变更为现名称,以下简称木偶公司)与被告张琦、被告韩秀华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鲁曼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赵翠霞、常振海参加的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木偶公司委托代理人张玉、许杰锋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张琦、被告韩秀华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出庭应诉。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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