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582民初1237号之二
判决日期:2019-03-06
法院: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于2019年1月23日作出的(2019)苏0582民初1237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5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现因原告江苏新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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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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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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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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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