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旺记等人抢劫、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5)阳城法刑初字第915号
判决日期:2016-03-15
法院: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江检诉刑诉〔2015〕83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旺记、谢亨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被告人谭某贵犯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5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余丹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何旺记、谢亨、陈某、谭某贵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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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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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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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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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