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永富机修有限责任公司与寇元、李仙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晋0602民初103号
判决日期:2018-02-08
法院: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朔州市永富机修有限责任公司诉寇元、李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朔州市永富机修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建忠、寇元到庭参加了诉讼,李仙经依法传票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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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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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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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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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