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燕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工伤待遇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矿民初字第19号
判决日期:2015-03-27
法院:甘肃矿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家燕与被告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钛白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韩志刚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家燕、被告钛白公司委托代理人陈志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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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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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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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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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