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卿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河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9)豫1328民初18号
判决日期:2019-02-27
法院:唐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全卿与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河支公司公司(以下简称人寿唐河保险)为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仝之锐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全卿庭参加诉讼,被告人寿唐河保险经本院合法传唤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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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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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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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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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9-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