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奥冠电源有限责任公司、淄博舜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冀1126民初363号
判决日期:2018-02-07
法院:故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北奥冠电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淄博舜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王磊、鲍文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河北奥冠电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淄博舜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王磊、鲍文海名下的银行存款6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申请人河北奥冠电源有限责任公司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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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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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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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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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