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鑫汇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张文龙、刘秋成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冀0681民初1492号
判决日期:2018-02-07
法院:涿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涿州市鑫汇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汇公司)诉被告张文龙、刘秋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鑫汇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鹏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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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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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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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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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