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兴绍律师事务所与绍兴市海之蓝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浙0602民初1463号
判决日期:2016-03-09
法院: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浙江兴绍律师事务所与被告绍兴市海之蓝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6年2月16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胡吉飞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3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何震辉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