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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登封市建筑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560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素月
联系方式:0371-67301444
注册时间:1999-12-01
公司地址:登封市中岳大街52号
简介:
土木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房屋设备租赁、装璜、预制构件及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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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义、河南省登封市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郑民再终字第83号         判决日期:2016-03-10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再审人王学义与被申请人河南省登封市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封建筑公司)、被申请人郭铁山工程款纠纷一案,登封市人民法院于2001年6月26日作出(2001)登城民初字第209号民事判决,王学义、登封建筑公司、郭铁山均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1年10月8日作出(2001)郑民终字第2586号民事裁定书,发回重审。登封市人民法院于2011年7月20日作出(2002)登民初字第209号民事判决,王学义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3年10月30日作出(2012)郑民二终字第1517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王学义仍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院于2014年12月19日作出(2014)豫法立二民申字第01272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王学义及其委托代理人张书占、刘亚琼和登封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薛海洲、杜向华、郭铁山的委托代理人刘占营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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