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三支行与浙江荣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博洋家具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6)浙0106执异17号
判决日期:2016-03-10
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三支行与被执行人浙江荣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博洋家具有限公司、浙江荣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杭州荣业家具有限公司、杭州雅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陈贵荣、潘建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4月17日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14)杭西执民字第1427号。2016年3月3日,第三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该案的申请执行人,并提供了《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公告》以及第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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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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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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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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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