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艺天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兵08民终789号
判决日期:2019-02-27
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江苏宏艺天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艺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通公司)、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筑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石河子市人民法院(2017)兵9001民初707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12月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宏艺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小帆,被上诉人建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齐江辉,天筑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龚勇、胡爱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9-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