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钟明伟诉被告江苏启安建设集团吉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胡岱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东江西民初字第80号
判决日期:2015-03-19
法院: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钟明伟诉被告江苏启安建设集团吉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胡岱刚买卖合同纠纷,本院于2014年12月16日收到原告起诉状,于同日决定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3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钟明伟及其委托代理人杨景海,被告江苏启安建设集团吉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安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毅,被告胡岱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一审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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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