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祁县国土资源局与被申请人祁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行政非诉一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案号:(2018)晋0727行审23号
判决日期:2018-02-06
法院:祁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祁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2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祁国土行罚字[2017]049号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1293.2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祁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祁国土行罚字[2017]第049号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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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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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