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华德暖通工程有限公司诉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新2327民初68号
判决日期:2016-03-05
法院: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靖江市华德暖通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5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马守元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于2016年2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靖江市华德暖通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志祥、被告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保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