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平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深福法民四初字第195-198号
判决日期:2015-03-17
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列原告诉被告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四案,本院于2015年1月9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赖国庆独任审判,于2015年3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四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程建锋、胡茗希,被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张鹏跃、张鑫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分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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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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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