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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官厅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李毕生
联系方式:0858-8968122
注册时间:2013-03-08
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东路24号附101号
简介: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委托存款、委托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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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官厅支行与被执行人贵州盛鑫矿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盛鑫矿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水城县阿戛乡岩脚田煤矿、贵州盛鑫矿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黔西县大关镇垅华煤矿金融借款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5)黔六中执字第00077-2号         判决日期:2016-03-03         法院:贵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官厅支行与被执行人贵州盛鑫矿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盛鑫矿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水城县阿戛乡岩脚田煤矿、赫章县达依煤矿、贵州晟润商贸有限公司、六盘水市钟山开发区顺鑫经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作出的(2014)黔六中民商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及申请人的申请,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履行借款本金4000万元、利息576万元、案件受理费24.18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4600.68万元及相应的迟延履行利息的支付义务,并承担案件执行费113407元。在执行过程中查明,上述被执行人除了被本院轮候查封的煤矿采矿权外,未发现其他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申请人亦无法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案的本次程序应予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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