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淮安金盛装饰城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仲裁程序案件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4)淮中执字第0221号
判决日期:2015-03-16
法院: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淮安金盛装饰城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纠纷一案,淮安仲裁委员会2014年5月28日作出的(2014)淮仲裁字第38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该裁决,淮安金盛装饰城有限公司应于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咨询服务费21430元,并承担仲裁费1600元。逾期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根据申请执行人的请求,本院于2014年6月18日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