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万与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渝北法民初字第05797号
判决日期:2015-03-16
法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罗大万与被告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杨丽霞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余博、欧春利组成合议庭,共同负责对案件的审判。被告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于2014年7月28日向本院提出管辖异议申请,本院依法对本案中止审理。本案恢复审理后,本院分别于2015年1月6日、2015年3月11日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罗大万的委托代理人王大万、被告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的委托代理人陈婷、莫梦觉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