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春雷铜材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柏森电气有限公司、江苏金苇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晋1022民初529号
判决日期:2017-02-13
法院:翼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西春雷铜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春雷公司)诉被告江苏柏森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称柏森公司)、江苏金苇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金苇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春雷公司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柏森公司、金苇公司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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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