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海君与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迪尔集团有限公司管辖裁定书
案号:(2015)济辖终字第59号
判决日期:2015-03-13
法院: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崔海君、原审被告迪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尔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2014)任民初字第3556-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称,本案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崔海君的经常居住地和本案的侵权行为地均在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本案应由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迪尔集团有限公司与崔海君之间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与本案的侵权关系不是同一法律关系。请求本院撤销一审裁定,将案件移送至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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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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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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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03-13